“主播猝死案”
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,网络主播作为一个新兴行业悄然升起,迅速发展,据不完全统计,截至目前,我国拥有网络主播账号超过1.4亿,而剧中的主播骆优优在直播的过程当中猝死,但由于骆优优所处的公司与骆优优签订的了《经纪合同》,而非《劳动合同》,导致双方在公司是否应当赔偿骆优优的工亡待遇发生争议。公司认为,公司与骆优优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,而进行工亡赔偿的前提之一就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。随着对案件事实的深入调查,办案法官最终判决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,骆优优的近亲属有权向公司主张工亡待遇。
该判决看似挑战了“现有”的司法实践,从中体现出的却是法官一心为民的担当,是坚守法律与道德底线的自信,正如法官所言“让死者安息,是对人最基本的尊重。”